首 页 聚焦芒山 信息中心 领导专页 农业副业 招商引资 景区图库 山城论坛
 
社会事业 工业经济 乡镇写真 政务公开 为您服务 视频芒山 文物旅游 谏言献策
新闻查询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新闻中心>>本地新闻>>正文
 
    
 
 
芒山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又出新举措

  日期:2005-8-9 18:12:24 来源:政府办公室 次数:

 
    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营造一流的投资环境,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到本地投资兴业,镇党委政府抽出9名党政班子成员组成了招商引资委员会。张福光镇长任招商委主任,张晓永副书记任副主任,全力以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。并出台了“五不限三鼓励”等项优惠政策。
(一)“五不限三鼓励”即:不限从业人员,单位或个人均可;不限经营范围,允许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外的行业和商品生产经营;不限经营方式;不限投资方式;不限规模;鼓励投资生产加工型项目;鼓励投资旅游开发项目;鼓励投资兴办高新技术项目。
(二)新生产加工企业统一安排在工业园区内,实行封闭式管理。对企业实行重点保护,杜绝“四乱”行为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(三)对前来投资的单位或个人,镇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切上产经营所需证件,并提供水通,路通,电通的条件。
(四)凡投资固定资产在300万——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,镇政府负责办妥土地使用手续,并承担5年5亩地租金;固定资产在500万——1000万元的生产型企业,镇政府承担5年10亩地租金;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,镇政府承担全部土地租金。
(五)对重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,一项一策”,享受特殊优惠政策。
(六)新上固定资产300——500万元的生产型项目2年内真财政把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支持企业发展,3——5年内由镇财政按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%返还企业。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项目3年内由镇财政按企业缴纳地方留成部分等额支持企业发展,5年内由财政按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%返还企业。
 
(作者:周凯 责任编辑:夏新宇)
 

 
主办:芒山镇人民政府
承办:芒山镇网络中心
版权所有: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

联系电话: 0370-5971101